关注一下>>数据24小时实时更新 >>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
各市(含辛集、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及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1]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交流中心《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 102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
1、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
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条件(见附件1)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报考药、护、技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全省统一按照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条件提前1年掌握。即:取得相应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满4年;取得相应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取得相应本科学历当年即可。
由于我省一直执行初聘政策,初聘资格可报考药、护、技类资格考试,其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可从初聘之日算起。
2、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有关规定,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
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4、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1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5、2022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6、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专业代码为 301 至 365 以及 392 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附件1 报考条件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2月15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
文章来源: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726.aspx
【2022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通知】相关岗位: